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零售药店予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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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中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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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铜陵小街农贸市场连锁店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友好社区街道长江东路318号 |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
自主申请 |
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