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16号)要求,持续优化困难群众就医保障服务,切实维护各类困难群体医保合法权益。我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前期已完成定点机构遴选。结合现阶段政策落实要求与困难群众就近就医实际需求,经局办公会审议,拟新增铜陵市第六人民医院、铜陵市立医院石城医院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
二、监督举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单位: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701号鑫冠大厦8楼(邮编244000)
监督举报电话:0562-2618007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