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陵市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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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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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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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铜政〔202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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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人民政府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户内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不足0.3亩)、征地时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缴费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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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以后报批土地产生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按所属县(区)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1:1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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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人员向乡镇(社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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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申请时提供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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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经办机构审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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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
0562-588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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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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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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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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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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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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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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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4.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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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达到60周岁当月,向户籍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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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拨付至领取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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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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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
0562-588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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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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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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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5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68号); 2.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初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费用免除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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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对象: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因生育2年内未就业妇女。 生活费补助对象: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两后生”、退捕渔民。 初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免费对象:脱贫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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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为500—2400元/人; 生活费补助为每人每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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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个人缴费或凭个人社保卡内的职业培训券报名;承训单位通过“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承训单位按计划组织培训,并接受所在地人社部门动态监管;培训完成后所在地人社部门将结业考核合格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给参训劳动者个人或承训单位。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由评价机构在评价完成后按规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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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助通过参训劳动者社保卡打卡发放(劳动者凭职业培训券参加培训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给承训单位)。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直补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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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评价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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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0562-212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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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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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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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皖财教〔2024〕1252 号 2.安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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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我省原大别山区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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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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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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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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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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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或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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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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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0562-212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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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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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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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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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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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承担缴费补贴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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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承担缴费补贴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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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缴费成功后,补贴资金自动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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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缴费成功后,补贴资金自动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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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缴费成功后,补贴资金自动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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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
0562-588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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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铜陵市惠农补贴政策清单(人社局)
2025/05/30 1.0k 阅读 8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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