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枞阳县通过设立村(社区)互助社,有效促进社会救助工作从政府救助单一化向社会参与多元化转变,形成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慈善有效衔接的新模式。据统计,该县自设立村(社区)互助社以来,共筹集资金673万元,其中社会捐赠资金188万元,占比近三成。
据悉,互助社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救助,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低保边缘家庭、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给予应急救助。今年以来,枞阳县各级互助社开展救助908人次,发放救助金56.149万元,其中补充救助368人次22.19万元、应急救助540人次33.959万元。(王敏 周若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