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恢复药店销售四类药品的通知

2022/03/23 1.8w 阅读 335 点赞

全市各零售药店、各县区市场局:

  为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但必须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必须凭身份证明购买和销售;

  2、必须通过安康码进入安徽药品动态监测系统对购药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

  3、发现发热病人必须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或乡镇,紧急特殊情况直接打120或110。

  同时各营业药店必须满足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距离、设置1人通道等常态化防控要求!

  特此通知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3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