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
政策通知公告

铜陵市公开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2/02/25 1.1w 阅读 204 点赞

  2020年11月9日—23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陵市开展了长江安徽段“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专项督察,2021年3月5日向铜陵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铜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制订整改方案,细化29项整改事项,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底,整改方案明确的29个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24个,其余5个正有序推进。

  在督察整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28次,市领导实地督导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80余次,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聚焦减污降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实施循环经济436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新增省级绿色工厂3家、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完成沿江5家化工企业关闭拆除,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35%。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79个。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4%,居全省第三;PM2.5平均浓度为34.2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八;重污染天数为零。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值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和“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行动,92个2021年度“1+1+N”整改任务全部按期完成。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事项,深入开展调查核实,依纪依规对4个党组织和单位、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五是坚持常态长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全域推进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建设水平。

  下一步,铜陵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继续把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事关全市发展的大事要事,保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同时以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推进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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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