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函〔2020〕212 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告》(工信部联通信函〔2020〕211 号,以下简称《通告》)、《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徽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皖通信联〔2020〕61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办公建筑等场所(以下统称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打通提速降费梗阻,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
1.排查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否签订任何形式排他性质的协议或约定;是否存在约束限制电信运营企业根据用户需求进入商务楼宇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是否存在约束限制电信运营企业公平接入和使用商务楼宇内通信管道、管线、机房等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强制商务楼宇承租人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为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的行为。
2.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就是否存在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加强行业自律,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开展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
各县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将商务楼宇接入市场整治纳入日常监管的内容,并及时将有关限制公平接入的违规行为上报市数据资源局。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对相关市场主体存在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涉嫌构成垄断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指定电信业务服务,或者强迫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退出电信业务服务,情节严重,涉嫌强迫交易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二)排查整治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
1.排查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时,除按照其已公示的电信资费标准收费外,是否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2.排查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在配合提供通信接入服务时,是否向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收取公示的收费项目之外的费用。
3.排查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是否在商务楼宇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等,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协助提供信息公布位置,并为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开展服务提供便利。
4.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就是否存在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违法行为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及共建共享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排查整治新建商务楼宇未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为。
1.排查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所需投资是否由建设单位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是否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是否存在第三方公司作为单独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经营获利的行为。
2.排查新建商务楼宇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等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建设单位是否确保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组织竣工验收。
3.排查电信运营企业是否违规参与或支持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对于通信配套设施未按要求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务楼宇,电信运营企业是否仍将其接入公共电信网。
4.督促商务楼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电信运营企业就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部署(2021年2月)
各县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经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共建共享办公室等部门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经信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自查整改(2021年3月)
各县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共建共享办公室对辖区内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辖区商务楼宇清单,确保一个不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围绕整治任务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辖区商务楼宇清单(至少包括:名称、产权人、物业、运营企业接入和存在问题及整改等情况)及自查整改情况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市数据资源局。
(三)排查整治(2021年2月-4月)
各县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辖区内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抽查商务楼宇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市数据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抽查。
(四)整治总结阶段(2021年5月)
各县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总结联合整治情况,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数据资源局、经信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数据资源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组,建立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联合整治工作组组长由市大数据中心主任担任,组员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联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成立市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名单请于1月底前报市数据资源局。
(二)实行清单管理。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商务楼宇建设情况以及宽带接入情况。对于存在宽带接入排他经营、限制竞争、价格违法、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等问题的商务楼宇,要摸清问题根源,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督查,并向社会公开。
(三)畅通投诉渠道。各县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信箱、网站、电话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转办、处理、反馈机制,及时协调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对于恶意举报投诉的企业或个人,要予以严肃批评并依法追究责任。统一市级投诉举报渠道(电话:0562-5880970,邮箱: 181586390@qq.com),并在各部门网站上公示。对收到的投诉线索由市数据资源局统一受理,依据各单位职责和所处县区进行转办。
(四)强化联合执法。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及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以及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加大联合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情节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行为。对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要通过媒体集中公开曝光,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共建共享办公室按照组织实施四个阶段的要求,每月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清单销号督查情况。工作中创造、发现的典型经验、好的做法也请及时报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市公司按要求每月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六)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相关部门要结合此次联合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市县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出台相关法规,为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数据资源局将会同相关市级部门针对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和线索,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指导。对整治工作不作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将对相关地方和人员开展联合约谈,并通报所在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