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铜陵市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

2020/08/12 1.7w 阅读 172 点赞

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截至8月12日,我市长江干流和内河湖泊水位持续回落,长江铜陵段已全线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菜子湖、白荡湖等重要内湖水位全部降到保证水位以下。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市多晴热高温天气,无明显降雨过程。综合分析当前防汛形势,根据《铜陵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市防指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12日12时起,将铜陵市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并结束紧急防汛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变化,继续做好退水期堤防的巡防查险,尤其是要加强对长江干堤、洲滩圩堤以及菜子湖、白荡湖、陈瑶湖流域堤防的巡查防守,确保防洪工程和重要设施安全。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加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020年8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