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0年5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铜陵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铜陵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0年5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铜陵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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