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至30日,安徽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1月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铜陵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四大类68个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验收单位、分管市领导以及整改时限,“清单式”管理、“压茬式”推进、“销号式”整改。截至目前,整改方案明确的68个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53个,其余15个正在全力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不折不扣做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时,以此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绿色发展、生态发展、高质量发展。
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