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平安
砺剑行动
近期,铜陵警方围绕“六打三查一攻坚”,严厉查处受害群众人数多、恶意欠薪数额大、涉及项目社会影响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做老百姓身边的“暖薪人”。
01 铜陵市枞阳县李某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李某虎在收到工程款后,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将工程款用于购买房屋、生活开支、支付他人债务等,并匿名潜逃。2020年4月26日,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李某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送至枞阳县公安局。经初查,该案涉及安徽、湖南、四川、江西等地农民工72人,涉及工资总额247.6788万元。
处理情况
2020年5月12日,枞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李某虎名下资产开展深入调查,冻结房产一处,价值70万元。同时,对李某虎采取上网追逃措施。2021年1月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虎被抓获归案,当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8日经批准执行逮捕。4月30日,李某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期间,在枞阳县公安局多方努力下,犯罪嫌疑人李某虎及家属累计支付农民工工资184.34万元,剩余拖欠款,李某虎已取得工人谅解,并达成分批偿还和解协议。
02 铜陵市枞阳县安徽省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安徽省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工程总承包人合作开发枞阳县某小区二期项目,2020年9月竣工后,拖欠安徽、四川、山东、湖南等地162名农民工,累计欠薪数额716.4986万元。12月25日,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前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到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斌、项目负责人郑某华在限期内仍未支付农民工工资。2021年2月1日,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枞阳县公安局。
处理情况
2021年2月4日,枞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当日李某斌、郑某华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枞阳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郑某华、李某斌开展资产调查,先后冻结资金200余万元。2021年11月15日,郑某华、李某斌配合公安机关将拖欠的716万余元工资款转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偿完毕。
03 铜陵市经开区某服饰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18日,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经开公安分局移送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铜陵市某服饰公司法人代表周某飞、实际经营者周某无故累计拖欠姚某某等36名员工资共计7万余元。铜官区劳动监察大队向周某飞、周某二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二人仍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持续拒绝配合调查处理此事。
处理情况
经开公安分局滨湖派出所接到移送案件后,于当日立案侦查,并立即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先后被抓获归案。经审讯,二人对逃避支付员工工资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二人均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警在周某飞、周某到案后多次对二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讲清经开公安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和决心。10月19日,所拖欠的工资逐一发放到36名员工手中。目前,该案已移送铜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
防止欠薪,首先是要及时正确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防止某些人钻法律空子故意拖欠工资。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拖欠工资、不发工资或者克扣工资时,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12333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双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大力加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侦查工作 有力有效地保群众合法工资权益 做好群众的“暖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