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 傍晚,报警人徐某通过110报警,称自己的一个黑色钱包遗失在网吧座位上,内有现金500余元,证件若干。接警后,我所巡防民警立即赶至位于长江路的某网吧,报警人徐某称自己在下机不久后就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了,再赶回网吧时,已经有人在自己原先使用的电脑上打游戏,而自己的钱包不见了。我所民警立即调取了该网吧的室内监控,发现就是之后上网的人和坐在他旁边的朋友一起捡到了报警人的钱包。于是民警上前询问该男子和其邻座的朋友,通过检查两人的身份证,得知其叫魏某,坐在他旁边的朋友叫吴某。两人均坚称没有捡到钱包,于是民警将双方带回至派出所调解。最终,在的证据面前,两人终于承认捡到吴某钱包的事实。
最后双方在民警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魏某两人也将钱包归还给吴某,并向其道歉,坦诚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