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安徽省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实施细则(修订稿)》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受理了铜陵市狮子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3月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反映。
通讯地址:铜陵市华山大道1307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编:244000;联系人:王耀东,联系电话:0562-2682928。
铜陵市公安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