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 项目 | 级次 | 目标任务 | 进展情况 |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全市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126.5879万人,参保率约97.5%;享受待遇105.654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83922.74万元,其中:支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74017.84万元,报销比例80.0%;支付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1663.08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
| 枞阳县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66.06万人,参保率约96%;享受待遇71.3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0277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费用为33121万元,报销比例75%;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1443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
| 铜官区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12.24万人,参保率约98.8%;享受待遇5.695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9697.9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9208.87万元,报销比例为84.01%;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25.71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
| 义安区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22.1436万人,参保率约99.8%;享受待遇15.5850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7051.38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金额为15939.67万元,报销比例84.2%;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89.14万元 报销比例为55% | ||
| 郊区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20.5093万人,参保率约98.7%;享受待遇12.741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6414.1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15282.61万元,报销比例85%;医保基金支付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97.05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
| 市直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5.6339万人,参保率约99.8%;享受待遇0.2535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82.36万元,其中:支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465.69万元,报销比例88.27%;支付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8.18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