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 项目 | 级次 | 目标任务 | 进展情况 |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全市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126.56万人,参保率约97.5%;享受待遇85.9272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66963.1万元,其中:支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59080.38万元,报销比例79.8%;支付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1255.11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
| 枞阳县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66万人,参保率约96%;享受待遇58.5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1491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费用为25796万元,报销比例75%;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1085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
| 铜官区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12.24万人,参保率约98.8%;享受待遇4.4686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7943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7557万元,报销比例为83.78%;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18.62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
| 义安区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22.1436万人,参保率约99.8%;享受待遇12.5962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3830.1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金额为12938.38万元,报销比例83.8%;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72.49万元 报销比例为55% | ||
| 郊区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20.5093万人,参保率约98.7%;享受待遇10.2069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3361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12462万元,报销比例84.34%;医保基金支付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75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
| 市直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约5.6437万人,参保率约99.99%;享受待遇0.1555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38万元,其中:支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327万元,报销比例84.06%;支付政策内普通门诊报销费用为4万元,报销比例为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