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予以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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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终止时间 |
终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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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铜陵市幸福社区市建卫生服务站 |
铜陵市石城广场幸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 |
2026年4月7日 |
自主申请 |
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予以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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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终止时间 |
终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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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铜陵市幸福社区市建卫生服务站 |
铜陵市石城广场幸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 |
2026年4月7日 |
自主申请 |
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