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予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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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中止开始时间 |
中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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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铜陵新安堂中医门诊部 |
铜陵市绿源大市场三期1816号、1815(二层)、1834(二层) |
2026年1月1日 |
自主申请 |
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4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予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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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中止开始时间 |
中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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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铜陵新安堂中医门诊部 |
铜陵市绿源大市场三期1816号、1815(二层)、1834(二层) |
2026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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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