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1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困难群众就医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其医疗保障权益。经各级医保部门结合辖区医疗资源配置、群众就诊需求及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推荐,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优先筛选技术条件好、服务质量优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经局办公会议研究,拟定(含暂定)462家医疗机构为铜陵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二、监督举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单位: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701号鑫冠大厦8楼(邮编244000)
监督举报电话:0562-2618007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