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解除原因 |
|
1 |
凡星中医诊所 |
铜陵市铜官区中航长江广场7栋105号网点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
注销 |
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5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解除原因 |
|
1 |
凡星中医诊所 |
铜陵市铜官区中航长江广场7栋105号网点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
注销 |
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