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会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函〔2021〕33号)等调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要求,我会对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行调整,制定了《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局属各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社〔2020〕47号)同时废止。
根据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函〔2021〕33号)等调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要求,我会对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行调整,制定了《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局属各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社〔2020〕4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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