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医保办〔2021〕42 号),我局对全市相关医疗机构落实第一批、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对结余留用资金进行测算,现将结余留用资金测算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铜陵医保局基金监管(招标采购)科反映。
联系人:程娅莉 联系方式:2618011
附件:铜陵市第一批、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测算结果公示表。
铜陵市医保局
2021年10月8日
联系人:程娅莉 联系方式:2618011
附件:铜陵市第一批、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测算结果公示表。
铜陵市医保局
2021年10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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