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根据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形势需求,我局草拟了《铜陵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工作质效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9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tlsybj2618011@163.com,或传真0562-2618056。
特此公告。
附件: 铜陵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特此公告。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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