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6/06/22 5.8k 阅读 311 点赞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的“‘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省对减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一些部门和地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国家明确要求安徽省“十三五”煤炭消费下降5%左右,但省发展改革及能源等部门迟迟未开展部署,还在2017年印发的安徽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将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目标确定为1.8亿吨,较2015年增加14.7%,严重背离国家要求,导致全省减煤工作十分被动。省发展改革部门直到2018年5月才开始部署相关工作,但面对被动局面,仍放松要求。2018年以来,全省减煤目标年年落空,煤炭消费总量逐年上升。2019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达1.67亿吨,较2015年增加6.6%。

二、整改实施主体

铜陵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情况检查,对未完成减煤目标任务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暂缓审批其新上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项目,根据省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预警等级予以解除,2021年底前完成。

(二)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意见》《关于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意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1年8月底完成。

(三)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煤炭替代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压实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目标责任并推动落实。

(四)贯彻落实《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暂行办法》,强化新改扩建用煤项目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对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项目,坚决不予能评审批,2021年底前完成。

(五)研究制定铜陵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路径选择和重点任务,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确保完成我市能源领域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六)统筹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电源结构转型升级,2021年底前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社会比重达到12%以上。

(七)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列入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的两高一低企业用电实行更高价格,2021年底前完成。

四、目标任务

按时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实施《铜陵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限、主体责任单位与验收单位,定期调度督导,建立规范的整改台账与档案,确保整改工作按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二)严控煤炭消费,推动清洁高效利用。2023年,我市虽然已调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但仍主动作为推进“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先后出台《铜陵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铜陵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科学分解下达至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并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一是强化重点企业用能智慧监管,建成10家重点企业能源管控中心、34家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有色、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实时监测全覆盖。完成41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诊断服务,提出141项节能措施,全部落实后预计年可节煤16.2万吨。二是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累计完成灵活性改造268万千瓦、节能改造158万千瓦、供热改造363万千瓦。三是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准入管理,“十四五”以来,全市通过省级能评批复的35个项目中,32个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879吨标煤的非“两高”项目,其余3个项目均符合规定,无需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除国家布局的重点项目(国能铜陵电厂二期项目)外,新上项目新增耗煤量实现零增长。

(三)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路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2024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933.2亿元,同比增长25.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达73.2%,居全省首位;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2020年增长161.4%,达562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值突破140亿元,同比增长24.6%,产业集群初具规模。

(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建成国能东湖一期、华能安铜办等重点光伏发电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164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由2020年的2.8%提升至31%;绿色电力年发电量达15.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0.5%提升至12.2%。深度挖掘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建成富鑫钢铁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等项目,工业余热、余压、余气(以下简称“三余”)发电装机规模累计达48万千瓦,发电量占工业用电量比重达22.5%。持续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体系,建成铜陵经开区LNG调峰储备库配套输气管网,建成庐江—池州管线等重点项目,初步构建起具备跨区域、多气源调度能力的天然气供应体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ahsfgwhzc@163.com

2026年6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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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