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27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自然保护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019年12月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增殖渔业。督察发现,2022年4月以来,安庆市宿松县违规在宿松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增殖渔业、实施养殖捕捞活动。池州市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也存在多处水产养殖。
二、整改实施主体
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安庆、池州、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黄山市委和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略。
2.略。
3.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违规增殖渔业排查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2026 年 6 月底前完成。(整改实施主体: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安庆、池州、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黄山市委和市政府)。
四、目标任务
宿松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水产养殖全面清退。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制定印发《铜陵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根据省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铜陵市自然保护区违规增殖渔业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对我市自然保护区违规增殖渔业排查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在各县区自查、研判的基础上,结合省三部门联合现场核查提出的具体要求,我市共梳理上报4处违规增殖渔业情况,均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增殖渔业手续不完善问题,分别是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枞阳县菜子湖片区2处、郊区陈瑶湖片区1处、枫沙湖片区1处。
2.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规范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增殖渔业活动,4处违规增殖渔业均按整改要求制定了“一水一策”专项方案,报县(区)政府批准实施。有关县区印发了增殖渔业全过程监管方案,聚焦增殖放流、捕捞作业、生态保护、日常巡查核心环节,规范养殖捕捞行为。
3.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区常态化巡查监管体系,压实部门联合监管巡查、镇村属地日常巡查双重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程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合法合规增殖渔业活动的日常管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389;
电子邮箱:ahslyjzgb@126.com。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