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中央下达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为34528.7万元,其中:市本级6845.72万元、义安区7385.54万元、枞阳县20297.44万元。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3〕1280号)下达资金27065.7万元,其中:市本级5379.72万元、义安区6019.54万元、枞阳县15666.44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4〕778号)下达资金4217万元,其中:市本级811万元、义安区646万元、枞阳县2760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4〕974号)下达资金3246万元,其中:市本级655万元、义安区720万元、枞阳县1871万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
拨付资金专款专用,用于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未及时到位。中央下达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为34528.7万元,实际到位18862.26万元,资金到位率54.63%,差额部分是枞阳县15666.44万元尚未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8862.26万元,执行率54.63%。市本级和义安区严格按照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专款专用,资金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补助,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枞阳县尚未按上述要求执行。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及时。市本级和义安区、枞阳县均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文件规定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合规。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本单位支出账户等问题。
(4)资金使用规范。市本级和义安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下达的基本养老金中央补贴金额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枞阳县尚未按上述要求执行。
(5)资金执行准确。市本级和义安区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单位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枞阳县尚未按上述要求执行。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社保经办机构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发放居民基本养老金,发放人次3128475,无违规现象。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2)时效指标: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发放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可持续影响指标:确保中央基础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基本养老金补贴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并认真执行,但受经济形势影响,枞阳县2023年税收收入等形成的净可用财力减少,财政资金紧张,资金调度受限,未能及时足额将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缴入财政专户。
下一步加强督导督促,商请市财政局督促枞阳县落实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未到位资金,截至目前,枞阳县已经到位3500万元。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在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