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2 1.6w 阅读 203 点赞

  关于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期间返岗复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节后返岗复工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题会议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题会议精神,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辖区政府疫情防控责任,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单位负责通知在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干部职工暂不回铜。 

  2.原则上不召开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全市性的会议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各单位自行召开的会议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报批备案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且同一会议室的参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分散就座,会场保持通风。 

  3.各单位负责在2月3日(正月初十)前对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外出史、接触史及身体状况进行再排查再登记,对去过湖北、与湖北人员有密切接触或接触过确诊、疑似患者的,所在单位立即通知上述人员居住地所在县区按规范管控到位。 

  4.各办公场所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一律要求全员全时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对体温异常者,各单位立即向所在县区反馈,县区按规范管控到位。 

  5.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天对本单位会议室、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规定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消毒台账。办公场所要保持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 

  6.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活动,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动员亲戚、朋友、邻居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做好自我防护。 

  7.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部门和文明办(爱卫办)负责督促检查。 

  以上要求和措施,请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认真执行,确保落实到位。 

  铜陵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