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管理工作,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全市医保系统通过“四统一”方式,集中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专项整治。
统一方法步骤。市医保局组织县(区)医保部门召开全市“挂床住院”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内容。重点整治通过降低住院指征,将应当门诊收治的患者收治住院或冒用参保人信息,伪造住院病历、虚构诊疗服务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明确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确保全面细致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统一认定标准。结合我市基金监管工作实际,精准定义“挂床住院”行为,全市一把尺子、一个标准,统一认定违规标准。
统一突击行动。市县(区)统筹本级监管稽核力量组成检查小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入病房”的方式统一突击行动,将数据筛查和现场复核相结合,对有住院资质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核查医院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组织开展交叉互查。
统一定性处理。本次共检查51家定点医疗机构,对疑似问题进一步核实,发现16家医疗机构41人存在“挂床住院”行为。按照约谈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督促医疗机构限期整改、追回违规费用、扣减违约金等分别进行协议处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8541.08元,扣减违约金26561.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