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慢特病参保人员门诊用药需求,省医保局根据2022版国家药品目录,对我省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在我市执行。
本次药品目录调整共调入140余种药品,涉及高血压、冠心病、恶性肿瘤等41个慢特病病种。国家新谈判药品,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洛拉替尼片、布格替尼片、赛沃替尼片等抗癌药品均纳入恶性肿瘤慢特病门诊医保支付范畴。调出21种药品,涉及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恶性肿瘤4个病种,主要是基于药品医保限定支付条件及适应症变化进行调整。
为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本次调整的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增补品种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与2022版国家药品目录生效时间保持一致。参保群众3月1日至通知印发期间发生的相关药品费用可追溯享受待遇。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做好本地医保信息系统药品编码对照、发布工作。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及时回应参保群众诉求,妥善做好参保人员慢特病门诊费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