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零售药店予以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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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终止时间 |
终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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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铜陵市金源大药房 |
铜陵市铜陵大市场4栋4A07号 |
2025年12月18日 |
自主申请 |
铜陵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