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5]110号)文件要求,结合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医保转移支付支付绩效评价工作手册规定,现将2024年度铜陵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铜陵市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铜陵市财政局下达两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等医保能力提升补助。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3〕1400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4〕456 号),共计下达铜陵市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建设部分)256.53万元,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资金32.21万元,合计收到补助资金288.74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用于医保结算平台建设、DRG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经办体系建设等方面。
(三)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1.年度总体目标
根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使用管理要求,提高该项资金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一是强化医保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医保队伍建设;四是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五是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六是提升医保业务经办能力。
2.具体绩效指标
一是通过多形式制作政策宣传品、印发政策宣传资料,配合新媒体信息推送等,努力提升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积极开展医保业务经办培训。三是通过开展医保服务示范点建设、开展医保经办业务培训、完善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努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绩效自评结论
(一)评价得分
经自评,我市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评价结论
经自评,我市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医保服务与保障能力得到一定提升。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全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288.74万元,全年执行数288.7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决策依据:依据中央和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决策,决策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用款计划。
2.决策过程:资金分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审批文件,手续齐全,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
3.绩效目标:体现“稳定参保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等年度总体目标的基本要素,明确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要求,按照要求同步细化分解下达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与省医疗保障局要求一致。
4.资金管理:2024年预算执行率100%,专款专用。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年度总体目标
按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使用管理要求,提高该项资金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一是强化医保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医保队伍建设;四是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五是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六是提升医保业务经办能力。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提升了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了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全面提高了数据采集质量和效率;(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4)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做到了资金安全、使用有效。
2.具体绩效指标
一是通过多形式制作政策宣传品、印发政策宣传资料,配合新媒体信息推送等,努力提升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积极开展医保业务经办培训,建设无纸化办公系统和医保查询系统。三是通过第三方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发挥社会监督、举报奖励机制作用,充分应用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四管齐下”基金监管措施,提升基金监管实效。四是通过开展医保服务示范点建设、开展医保经办业务培训、完善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和能力。
3.自评结果
2024年,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管好用好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有力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三是医保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四是待遇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五是基金监管成效全面提升。六是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更加明显。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方面:该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方面指标完成较好,基本实现目标。(1)产出数量方面:召开医保工作新闻 发布会和政策吹风≥2次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次数达≥5次,集采药品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指标值。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到指标值。
(2)产出质量方面:医保法治建设能力、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医保标准化水平、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医保综合监管能力都一定程度有所提升。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达到指定指标值。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指定指标值。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完成指标值100%。DRG付费改革全面推开。
(3)实效指标。将全市有住院资质医疗机构全部纳入 DRG 付费,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医疗机构按DRG付费的病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到80%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均按完成了指标值,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达到完成指标值,医药价格和招采重要政策知晓率达到完成指标值,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有所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均完成了指标值,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未发生明显的偏离绩效目标情况。